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建立“超期服役”家电的淘汰机制,规范二手家电流通市场。
对此建议,董明珠给出了两点理由,一方面是为了杜绝由此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能推动企业产品研发,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产品更新迭代,实现消费升级。
怎么建立淘汰机制?
董明珠建议,可考虑以家用空调为试点,出台安全使用年限的标示制度,制定安全使用年限国家标准。厂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截止时间,方便指引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产品。
此外,她还建议规范二手家电流通市场,二手家电在流入交易市场前,应经第三方测试通过,严禁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质量隐患和性能严重下降的二手家电继续销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说食物的保质期,而设备之类的,就说保修期而已,并没有使用年限的具体说法。
现在董明珠提出了这个说法,你是否赞成?有哪些方面需要考虑?
家里的旧家电,年限到了,用户会选择主动淘汰吗?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按照我们的传统做法,一个设备,一件电器,能用就用着,坏了就想办法修,实在修不了了,才决定换。是的,我们并没有一个家电使用多少年,就必须换的说法。
想象一下,如果你买了某家电,然后用了好几年,过了使用年限,但家电还是可以用得比较好的,没什么毛病,你会不会主动去淘汰,再买新的?
我想绝大多数还是不愿意去换的,哪怕明知道过了使用年限。这与我们的传统观念还是有不少偏差的,大家觉得呢?
规定了家电的使用年限之后,厂家在质量上是不是会放低标准?
现在很多人对家电的质量是存在一定怀疑态度的,觉得很多企业再没有当年张瑞敏在海尔“砸冰箱”那样的决心去把控质量这个环节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碰到一种情况:保修期是两年的东西,刚刚用过了两年,还真就开始坏了,卡得死死的。这样的质量要求,反过来参考到“使用年限”,厂家会不会因此放低标准,让质量打折?
要说安全隐患,质量还更是要把控好,而不是在使用年限上做文章。
通过淘汰“超期服役”的家电来扩大内需,老百姓会愿意因为这个花钱吗?lian
正如前面所说,如果家电还可以正常使用的话,很多人是很不愿意换掉的,哪怕是真的过了使用年限。何况,当老百姓知道,淘汰旧家电的原因之一,竟然是因为要扩大内需?!那老百姓的抵触情绪肯定是有的,而且还不少,这样的机制推行起来,又怎么能有群众基础?
其实,家电的二手流通市场确实需要规范,但淘汰“超期服役”的家电,目前来看还是不可行的。站在用户的角度来说,用户并不希望有这个限制(不管他会不会使用到期限之外),所以,是有一定的抵触的。而且,从监管、执行的方面来说,也不现实,车辆超出年限了可以不让上路,家电呢,怎么管,上门?
如果想促使大家去消费买新的家电,还不如在品质、功能、使用舒适度等等方面多花心思。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家电的功能越来越多,实用性越来越强,老百姓兜里只要有钱,也都会想着去升级来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