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月起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据了解,今年8月27日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另外,深圳市民*局表示,根据以上规定,自10月1日起,除办理涉台和以上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除部分国家以外不再开具 根据民*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了解,民*部门对办理涉台和以上9个国家公证所需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将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目前有的机构在市民办理有关事项时需要市民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部门不再出具后,市民将面临*策冲突的问题,会有一些不便,对此民*部门将和需要市民出具这类证明的相关机构协商解决这些问题。 延伸阅读 民*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单身证明再也不开了 民*部不再开单身证明了!民*部最新规定:自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奇葩证明取消了,扩散周知! 民*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民*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另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10月12日,北京市民*局在其官发布了公告。公告要求北京市各级民*部门即日起停止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