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零售9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国美电器破产清算呈请被驳回。
▲国美零售公告截图
据公告,年2月7日,国美电器收到法院所颁布的《民事裁定书》()京01破申86、87、88及89号。驳回呈请理由为,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书以确立国美电器与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美电器是否应就各供应链公司欠付申请人的指称款项负上法律责任仍存在争议。
年12月29日晚间,国美零售曾发布公告称,公司附属公司国美电器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沈阳盛兴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辽宁苏泊尔炊电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长春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统称“申请人”)以国美电器不能清偿欠付货款为由,分别向法院提出对国美电器的破产清算呈请。
国美零售表示,经公司内部核实,申请人为公司附属公司大连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鞍山永乐家电有限公司、沈阳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国美黑天鹅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之供货商。
公告还称,申请人主张前述附属公司欠付货款合计约人民币.6万元,但该等债权债务并未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申请人与国美电器之间均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国美电器不存在欠付申请人货款的情况。国美电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呈请提出异议,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裁定是否受理该呈请。
来源:港交所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