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一类、二类、三类(或用I类、II类、III类表示)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使用电压和该电器的防触电形式来划分的。
GB.1标准中I类、II类、III类一类、二类电动工具主要使用交流伏的市电做电源,也包括使用36伏及以上的交、直流电源使用的电动工具或其它电器。
三类电动工具由安全特低压电源供电,多使用直流24伏或更低的直流12伏电池等做电源。
防触电形式:
I类: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除了依靠基本绝缘外,还需接零或接地保护。
II类:工具本身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需保护接地。
III类:使用安全特低压电源供电,再加上其它(屏护)防触电保护措施,防触电性能最好。
外观特点:
I类:电动工具多使用金属外壳,电缆插头多使用三插的,如工业用电风扇等;
II类:电动工具多使用塑料外壳,电缆插头多使用二插的,工具外包装上有“回”字标记,如电吹风机;也有金属外壳的电器做成了Ⅱ类设备,通常在铭牌上标有“回”符号。
III类:电动工具,使用安全特低压电源供电是它的一大特征,另加绝缘材料防护。
适用范围:
I类:电动工具多用于比较干燥的作业场所;
II类:电动工具多用于比较潮湿的场所,如浴室等;
III类:电动工具多用于潮湿场所、狭小空间、密闭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