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云南省轮滑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红河州轮滑运动协会(筹)
云南优斯特体育运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建安优扬体育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
云南米高
云南舞轮体育有限公司
四、合作支持单位
云南省轮滑运动协会各会员单位、云南省各轮滑培训机构、各轮滑院校及俱乐部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5月28日
报到地点:建水县建安优扬体育运动中心
竞赛时间:5月29日—5月30日
竞赛地点:建安优扬体育运动中心轮滑场
六、竞赛项目
1.幼儿甲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2.幼儿乙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3.幼儿丙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4.幼儿丁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5.少年甲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6.少年乙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7.少年丙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8.少年丁组(男/女)米计时赛、米计时赛;
9.成青年组(男/女)米计时赛、0米计时赛;
速度过桩
花式绕桩
花式刹停
七、年龄分组
1.成青年组(男/女):6年12月31日至年5月1日;(15-25岁)
2.少年甲组(男/女):7年1月1日至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13-14岁)
3.少年乙组(男/女):9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11-12岁)
4.少年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9-10岁)
5.少年丁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7-8岁)
6.幼儿甲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6岁)
7.幼儿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5岁)
8.幼儿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4岁)
9.幼儿丁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3岁)
(一)速度过桩
1.成青年组(男/女):8年12月31日至年5月1日;(13—25岁)
2.少年甲组(男/女):9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10—12岁)
3.少年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7—9岁)
4.幼儿甲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5—6岁)
5.幼儿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3—4)
(二)花式绕桩
1.成年组(男/女):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7-55岁)
2.青年甲组(男/女):5年1月1日至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14—16岁)
3.青年乙组(男/女):8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11—13岁)
4.少年甲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9—10岁)
5.少年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7—8岁)
6.少年丙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5—6岁)
7.幼儿组(男/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3—4岁)
(三)花式刹停
不分年龄组,分男子、女子组
注:所有项目年龄分组按照身份信息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八、运动员资格及资格审查
(一)符合《年全国轮滑锦标赛云南省代表队选拔赛暨年“小米高飞”全国青少年轮滑巡回赛(云南建水站)》的有关要求。
(二)运动员资格
1.年龄在3岁或3岁及以上且不超过25岁(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办理和出具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病事故保险证明。
(三)资格审查
1.由各参赛单位提供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必须出示云南省轮滑运动协会云南省轮滑注册运动员证。
2.运动员资格审定由组委会负责。
3.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设项目;报到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表》、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
九、竞赛方法
(一)参与单位为各地州、行业体协、大中小院校、培训机构、俱乐部;
(二)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比赛器材自备,各代表队服装统一。
花式绕桩比一轮,按席位排列名次。
花式刹停比一轮,按席位排列名次。
速度过桩比两轮,取最好成绩排名。(幼儿组采取非正规评判标准:8米起跑,12个桩,选手采用双脚S或正单脚绕桩)
速度轮滑比赛使用户外带坡度的米速滑场地,采用电子计时设备发令,预决赛制,取最好成绩排名。比赛执行由国际轮滑联合会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补充规则。
十、比赛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录取前6名,1-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4-6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集体项目比赛录取前6名,1-3名颁发奖牌、成绩证书,4-6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参赛人数不足6人(队)的组别,减1人(队)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四)设置最佳组织奖:参赛人数超过20人的队伍可获得;
(五)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牌匾,由组委会、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10%评选;
(六)代表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十一、赛风赛纪
凡出现以下情形者,组委会有权当即取消个人比赛资格乃至全队成绩,并报主办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禁赛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组委会保留对其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伪造、涂改证件,雇请非本人选手或选手冒名顶替参赛;
2、比赛相关人员质疑裁判、阻扰工作或煽动起哄干扰比赛秩序;
3、不服从检录、安全、裁判等大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寻衅滋事者;
4、赛风野蛮、行止不端,有悖体育比赛精神文明宗旨的;
5、无视比赛规则,故意采用非轮滑运动比赛技术造成对手受伤;
6、借选手比赛正常受伤等情况讹诈、勒索组委会的不良行为。
十二、报名与费用
(一)报名方式为线上小程序端报名,报名费用线下支付。
截止日期:5月20日
吴蝶(同